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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不惯着!中国拿美国“开刀”给各国立规矩

四 、思考:反倾销需有准绳

1991年,日本钛合金协会向日本大藏省提出,中国、挪威以及南非以硅锰产品向日本实施倾销,导致日本许多钛合金生产厂家出现赤字经营。

日本提出要开展反倾销调查时,我国表现得相当重视。

这不仅是因为双方之前贸易密切,更因为这是中日贸易史上日本首次动用反倾销法律这一武器。

诚然,之前日本政府也受理过几次反倾销案,不过全都是还没进入调查阶段,申诉方就自觉理亏主动撤诉了。

为此,我国特意进一步加强了关于硅锰产品出口的管理,先后增加了10项管理措施。

只不过日本方面有意挑起摩擦,最终拉开了中日贸易战的序幕。

还有韩国1997年针对中国的一次性打火机展开反倾销调查,欧盟2000年针对中国的节能灯反倾销调查、花岗石反倾销调查等等。

这些调查说明我国企业长期在国际上受到不公待遇,那么这背后有究竟是何原因?

其实,这和我国这些年经济的高速发展不无关系。

出口贸易总额的迅速增长,势必会引起各国对我国出口的遏制,而反倾销就是各国的遏制手段之一。

此外,过去40年我国经济发展虽然迅速,但出口产品主要还是集中在中低端区,高科技新技术产品所占比重,只有15%左右。

这就意味着我国出口的产品和各国国内产品本身有着很高的“重合率”,各国为了保证自身本土企业发展,实施不合理的反倾销调查也就不难理解了。

当然,各国否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想要扭转与我国的长期贸易逆差,以及国际反倾销法本身就存在缺陷,这也是我国遭受不公待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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