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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刑部是个非常诡异的地方,有平常人不知道的7个秘密!

5、清代窃这几样东西是重罪

自从有人类开始,不劳而获的窃贼,便始终如同“苍蝇”一般的存在,但清代和现代的法律不同,在清代,窃贼这几样东西是不敢偷的,一旦下手,那就是重罪。

(1)、城门钥匙,谁要敢盗窃京城的城门钥匙,直接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2)、军营的兵器。谁要敢对这东西下手,直接流放或者绞刑。

(3)、窃取皇陵的祭祀用品,一律砍头,啥都不唠。

6、因为这事儿狱卒不敢为难犯罪的官员

刑部大牢的制度非常黑暗,狱卒的传统是勒索罪犯,特别是下狱的官员,更是他们敲诈和勒索的对象。

曾经有一位工部的官员,关押刑部大牢后,受尽狱卒的欺凌,后来他平冤出狱,调到刑部,成了主管监狱的官员,他就开始疯狂报复狱卒,甚至一天之中,打死了几个撞在枪口上的狱卒,从此以后,这些凶恶的狱卒,再也不敢为难当官的罪犯了。

7被判了两次死刑的刑部尚书

阿克敦曾经担任过两广总督兼广州将军,因为处理过几个“有权有势”的广东人,而遭到对手的举报,被朝廷定罪为“斩监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