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刑部是个非常诡异的地方,有平常人不知道的7个秘密!
我们在清朝的影视剧作品中,经常会听到“三法司”这个词,而且一旦发生了大案要案,还会出现“三司会审”这样的超大阵仗、豪华场面, 三法司在清代包括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这三个地方就是清朝的执法衙门,故此,被称为三法司。
其中都察院的权责最轻,它主要的职责是评议官员,类似今日的纪、委,并有权监督刑部裁决的案件;大理寺相当于现代的法、院,负责对刑部报上来的案件进行审核,其权力为中等。而刑部是一个负责抓、审和判的一线司、法机关,其职权范围最广,权力也最大。
“无召不得擅入,非相关人员不得擅入,违者严惩!”当初,刑部的门口,就竖立着这样一块警示牌,下面小编就给您揭秘一下浓雾弥漫的刑部,究竟都有哪些我们不了解的秘密:
1、刑部的构成
《清史稿》有这样的记载:外省刑案,统由刑部核复。故此,刑部的部权特重,远超都察院和大理寺。刑部的老大是满尚书一人,汉尚书一人,其工作的内容包括:复核各省徒罪以上案件、审理京师徒罪以上案件、会同复核各省秋审案件、会同复核京师朝审案件,下设十八司,比如直隶清吏司,奉天清吏司和江苏清吏司等等,每一个片区的案子,都有主管这个片区的刑部郎中负责审理,可谓责权分明,条理清晰。
2、刑重、刑轻的疑问
刑部作为清朝最终的法律机关,每年都有新到的部员入职,这些新到的部员,到职要干的第一件事就是熟读《大清律典》《刑案则例》和《洗冤录》等书,一位心怀公正的年轻部员,在观看大清律时,觉得“仆人与主妇通奸者斩立决,主人奸仆人妻则罚俸三个月”这一条律法明显的不公,当时的满尚书大人听到下面的意见,他冷笑一声道:“谁定法谁说了算!”
3、处决犯人先改名
刑部处决犯人,如果犯人的名字中有“吉、祥、宏、大、光”等,需要将其加偏旁部首,照例要加刀字旁,家水字边,比如赖文光,变成了赖文洗,林青最后变成了林清,洪大全被改名为洪犬全等等。通缉孙、文的时候,孙、文的名字被写成了孙汶,结果一个名叫孙淦的商人,被驻日公使馆的人当孙、文的弟弟给抓了起来……
4、刑部大牢的黑暗
刑部衙门坐西朝东,在这座衙门的西南角和西北角皆设有监狱,就是刑部大牢。沈荩本是天津英文版《新闻西报》的记者,因为在报纸上发表《中俄密约》内容,令慈禧太后大怒,沈荩被捕到了刑部大牢后,慈禧下旨,将沈荩立毙杖下。
刑部因为不对犯人行仗,故此,没有仗毙人的经验,他们做了一个巨大的板子,可是打了两百多下,也打不死沈荩,最后狱卒用绳子,将沈荩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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