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时的法曹椽(相当于现在的最高大法官)高柔,曾就“校事”严重破坏朝政与体制等向曹操进谏:“设法分职,各有所司。今置校事,既非居上信下之旨,又达等数以憎爱擅作威福,宜检治之。”曹操却回答:“卿知达等,恐不如吾也。要能刺举而辨众事(事无大小皆能侦悉),使贤人君之为之,则不能也。”
曹操说得很坦然,如果将全部精力用在“刺举”上,贤人君子能做得到吗?这说明,这些校事是在曹操的默许下行事的,但曹操又根本没拿他们当人看,最起码没把他们跟贤人君子同等对待,这也是曹操对待“特务”的态度跟大明王朝统治者宠信特务的最大区别,否则像高柔那样的正直法官也会遭特务暗算。
史书记载,数年间,吏民被校事刺探及秘密抓捕的案件达万计,高柔等始终上表要求核对虚实,还民公道。从这些记载看,曹魏的“特务”构陷的“冤假错案”并不比明王朝东、西厂和锦衣卫诬陷的案件逊色。
在“特务”的设置上,曹操的后代跟朱元璋的子孙也是一样的,越往后越猖狂。到曹魏第四代曹芳接位时,校事的权力丝毫不比明代东、西厂小,他们上察宫庙、下摄众司,法造于笔端,狱成于门下。直到司马氏专权之后,考虑到校事都是曹魏旧人,才下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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