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这种退出机制,即便中国现在提请退出,正式生效也在一年后,且不说这改变不了菲律宾仲裁案带来的负面影响,还可能带来新的危机,因为周边国家看待中国要退出公约,很可能会在这一年内群起对中国发起类似的仲裁。
《公约》构建的是一个庞大的海洋制度体系,强制仲裁程序仅是其中非常小的一个机制。而在《公约》的大部分制度中,中国是受益者,如领海宽度、直线基线制度和大陆架制度等。特别是公约赋予了中国开发公海和海底区域的权利,中国已在中太平洋和印度洋取得了包括多金属结核、富钴结壳和热液硫化物在内的3种“区域”资源的3个区块的专属勘探权和优先商业开采权的合同,即将取得第4块合同区。
而根据《公约》设立的海洋法法庭、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等国际组织和机构,都有中国籍的法官、委员和成员。中国是《公约》机制中的重要成员,退出后也就意味着丧失了内部塑造海洋秩序的机会。这是否有“砸自己锅”的嫌疑?
最后,岛叔想忠告共同社的是,操心操多了,烦恼自然就多,不要扇各种风、点各种火,中国有的是办法应对南海仲裁案,别大惊小怪,动不动就想整个中国的大新闻。
2024-04-30 09:36:49
2024-04-30 09:18:38
2024-04-29 09:21:04
2024-04-29 09:30:13
2024-04-28 09:36:18
2024-04-28 09:30:59
2024-04-26 09:44:40
2024-04-26 09:31:29
2024-04-25 09:56:50
2024-04-25 09:53:31
2024-04-24 11:07:23
2024-04-24 11: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