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贴出小偷照片 维权还是侵权?】
【商场贴出小偷照片 维权还是侵权?】商场公示照片 10名小偷上榜
昨日14时许,该商场门前,几名顾客围在一块绿色的告示板前谈论着。
这块告示板长约1米、宽约0。7米,告示板最上方写着“‘窃’行且珍惜”五个字,下面写着“开业至今,保卫处通过录像排查、专人盯守、群众举报等方式,共抓获在停车场偷盗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等嫌疑人50余名,均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其中,30余人被刑事处理,20余人被行政处理”的字样,在告示板的中心位置,贴有“近期抓获的犯罪分子”头像照片,照片面部重要区域一律用黑色遮挡。
记者看到,告示板上共贴有10名小偷的单人照片,这10张人物头像照片占去了告示板近四分之三的面积。
在每张照片的下面,都有着类似的文字说明:“某年某月,某人盗窃商场物品或顾客财物被现场抓获,并被公安机关刑事处理。”记者看到,其中的人名均用“某”字代替。
在这批被商场公示的小偷“档案”里,最早被抓获的嫌疑人是在2012年5月份,最近的是2015年5月份。
位于这张告示板后面,还立着两块蓝牌,其中最高处的一块蓝牌上写着“您已经进入视频采集区”10个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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