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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管理办法废止 私家车运营将合法化

  旧办法已不合时宜

  “这《办法》被业界称之为‘僵尸办法’。自出租车管理职能从建设部转到交通部后,交通部于2015年1月1日施行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来替代管理办法。”谈及这部《办法》被废止的原因,长期关注出租车改革的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军这样表示。

  事实上,原先的《办法》也因为许多条款不适宜当下需求而备受争议。比如关于“城市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以及老百姓俗称的“份子钱”,这些都为出租车司机所诟病。

  “对于我们出租车司机来说,一个月的份子钱就要交4000多元,再除去开支就剩的不多了。但专车不一样,只要给签约公司一定的管理费就行,这比我们划算多了。”在北京开出租车的王师傅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