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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羁押获国家赔偿 132天换来五万八

  【被羁押获国家赔偿 132天换来五万八】几经申诉终获国家赔偿

  同年11月,符氏兄弟申请国家赔偿。

  2015年2月3日,儋州市检察院认为,符金令伤害他人致轻微伤,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免责情形,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符氏兄弟不服,向省检二分院提出赔偿申请复议。省检二分院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儋州检察机关不予赔偿的决定。

  符氏兄弟再次不服,向省二中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省二中院赔偿委员会认为,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是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轻伤的 结果作为入罪标准,如果受害人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就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不构成犯罪。因此,结果不构成犯罪与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不能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