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日本拥核违反国际法,破坏国际秩序
这份文件最核心的法律论述在第二部分:日本拥核不是“可以讨论”的政策选项,从根本的二战战后秩序上讲,它是一种违法行为。
中国外交部明确指出,《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书》等具有充分国际法效力的文件,明确规定日本应完全解除武装,不得维持任何能使其重新武装的产业。六句话,字字千斤!什么产业是“重新武装”的终极形态?核武器制造业,无疑是其中最具毁灭性的一种。
不仅如此,日本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无核武器缔约国,“不接受、不制造、不拥有、不扩散核武器”是它必须履行的国际法义务。如今日本的所作所为,在这两个层面都构成严重的、不可忽视的法律违约。
简单说,日本的拥核图谋,是在捅两个天大的窟窿:第一,它是在挑战二战胜利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否定《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法律约束力;第二,它是在动摇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为基石的国际核不扩散体系。试问,如果日本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都能明目张胆讨论拥核而国际社会无动于衷,那今天伊朗、沙特、韩国、土耳其,哪一国还有理由不发展核武?整个世界将迎来核扩散的潘多拉魔盒。
正如外交部发言人林剑此前严正指出的,从“专守防卫”到“长期战争”,日方近期在军事安全领域的危险、冒进和试探挑衅动作频频,戳穿了其“和平国家”的自我标榜。他痛斥道:“历史上日本曾挑起战争、侵略他国,现在又在渲染所谓‘紧张局势’,是不是要重蹈历史覆辙、在‘再军事化’道路上狂飙突进、再次成为东亚‘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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