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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相出尽!这是乱港分子蓄谋已久的“反扑”?

谭得志现年47岁,是“港独”组织“人民力量”副主席。负责这次抓捕的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说,谭得志涉嫌在6月底到8月通过社交媒体直播和上街等形式,发表煽动言论。

另据港媒报道,这次九龙非法游行,谭得志也是鼓动者之一。

于情于法,逮捕一个“港独”分子都没问题。但抓捕依据的法律,却引发了一些争议。

港警称谭得志涉嫌违反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10条,发表煽动文字。而这项罪名是香港回归前制定的。有人质疑它在香港回归后的适用性,并称入罪标准模糊。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6日晚就对这些质疑有所回应。

一是法例不会“过时”。《刑事罪行条例》本身就是香港法例的一部分。某些法律过去不动用,不代表现在也不可动用。

二是对于“煽动罪”的标准,倘若用词极端,那就可能达到犯罪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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