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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印无人机对比:中国已出口全球印度仍在爆买

澳大利亚的无人机发展计划

除了希望自主研发无人机技术在本国使用然后出口的国家外,在亚太地区还有许多对进口无人机技术非常满意的国家,澳大利亚就是这样的国家之一。该国近几个月来已经获得承诺,将从美国和欧洲进口先进的无人机。对澳大利亚的销售往往很容易被批准,一方面是因为该国政局稳定,另一方面该国在1990年获得了“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的成员资格。堪培拉政府正计划采购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MQ-4C“人鱼海神”(Triton)高空长航时无人机,这些无人机是该公司为美国海军研发,旨在和波音P-8A“海神”海上巡逻机互为补充。除了堪培拉政府计划采购MQ-4C无人机之外,韩国已经从美国采购了RQ-4B“全球鹰”无人机,而日本也被授权采购这种型号的无人机。

此外,澳大利亚在二月份宣布,已经选择了奥地利西贝尔(Schiebel)公司的S-100“坎姆考普特”(Camcopter)无人机为海军提供过渡能力。澳大利亚皇家海军一直在寻求采购一种舰载无人机,并在2016年12月选择了S-100型无人机。这架飞机的传感器选项仍有待确定,但莱昂纳多公司宣称,正在向澳大利亚皇家海军提供两种机载监视雷达,即“鱼鹰-30”(Osprey-30)和PicoSARX波段(8.5~10.68吉赫)雷达以及Sage电子支持措施。除了S-100型无人机之外,澳大利亚在7月25日已经与美国航空环境公司签署了一项合同,在三年内采购该公司的“黄蜂-AE”小型无人机。美国航空环境公司将针对澳大利亚的要求对“黄蜂-AE”小型无人机进行改装,并提供本土维护、培训以及战场支援。该公司的一系列小型无人机已经在40个国家投入使用,“黄蜂-AE”型无人机是一种手抛式无人机,重2.8磅(6.2千克),是该系列中最小的无人机。它可以降落在地面上,也可以降落在淡水或盐水中,因此适合装备步兵、沿海和海上侦察人员。

未来前景

虽然亚太地区对无人机有着明确的需求,但该地区在采办方式上似乎已经出现了分化。例如,澳大利亚似乎更乐意相信美国和欧洲盟友在这些系统发展方面的技术能力,中国则不会引进无人技术,而是把自己看作无人机竞赛中传统开发商的有力竞争者。印度则处于两者之间,它希望获得这种能力,并且希望能够迅速实现,但是目前印度正在进行的采购和合作被认为是暂时的,直到它能够生产自己的无人机。只有时间能够证明新兴的中国和印度的无人机技术是否够得上水准,但是他们缺少美国和以色列成为经验丰富的无人机开发商和运营商所需的宝贵经验,而且这种经验不容缺失。

吴新建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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