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奔新四军
到了8月5日晚22时,福岛康雄、松井勇二人悄悄来到兵器仓库,由福岛在外警戒,松井打开仓库门,取出手枪3支、步枪子弹300发、夜光石1管;然后,福岛康雄又来到内务班,乘该班士兵熟睡之际,偷出1支三八式马骑枪、1支手枪和金票47万元;接着,他又到政查队士兵宿舍偷出1支三八式步枪。
按照原计划,出逃人员应于5日晚21时30分在炮楼集合;但因各种原因,推迟到23时,只来了6个人,他们是福岛康雄、松井勇、土手繁正、高田庄七、籍原政吉、吉冈一郎。23时30分,这6名日军士兵翻过兵营的围墙开始出逃。他们排成整齐的1队,行走在夜深的南京大街上,俨然是1支深夜执勤的巡逻队。在经过中华门日军哨口时,他们称是日军金陵部队,有军事机密要事出城。日军哨兵就放他们出了南京城。出城后,6人向城东南方向句容县境内的茅山地区行进,因为他们知道那里是新四军的游击区。
不幸失败
在这6名日军士兵出逃的第3天,即8月7日,菊地支队终于发现了福岛康雄等6名士兵失踪,并发现枪支弹药丢失,感到事态严重,立即向总司令部报告。
日军总部命令立即追捕。日军各部队立即组织搜索队与清山队,在南京城内外进行大规模的搜捕。8月8日上午10时许,日军第1063部队的清山队在句容县境山区一户农家房子里,发现了6名出逃日军士兵正在休息做饭,立即将他们包围逮捕,送回南京。
多名日军士兵武装出逃、投奔中国抗日部队的事件极大地震动了驻南京的日军当局。他们既恐慌又暴怒,迅速对这些反叛的士兵进行了严厉的惩处:福岛康雄等6名出逃士兵于8月10日被枪决;其余12名曾参加制订出逃计划但未能参与出逃行动的士兵,被判处5年徒刑。日“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下令将对这18名日军士兵的判决书印发给日军各部队指挥官,以弹压士兵的反叛行动,加强对部队的控制,同时严令封锁此事外传,以防止南京等日占区人心浮动。
但纸里包不住火。1945年1月,苏北新四军第2师黄克诚部直属特务团在响(水口)涟(水)公路伏击战中,缴获了日军的许多文件,其中就有日军军事法庭对18名日军士兵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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