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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海上争端历史:西沙本无事 只因贼惦记

1958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布关于领海的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并明确指出“这项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对此,越南总理范文同1958年9月14日照会中国总理周恩来,表示“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承认和赞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1958年9月4日关于领海决定的声明”,“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尊重这项决定”。

上述照会并不是越南政府通过外交途径或其他官方途径承认西沙群岛是中国领土的唯一证据。1956年6月15日,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雍文谦在接见中国驻越南大使馆临时代办时也明确表示:“根据越南方面的资料,从历史上看,西沙群岛应当属于中国领土”。1965年5月9日,越南政府就美国政府确定美军在越南的“作战区域”问题发表声明,“美国总统约翰逊把整个越南和越南海岸以外宽约100海里的附近海域,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西沙群岛的一部分领海规定为美国武装力量的作战区域”,这是“对越南民主共和国及其邻国安全的直接威胁”。越南政府对于中国领土西沙群岛的官方立场也反映在其出版的官方地图、报刊和教科书中。事实上,直到1975年越南统一之前,越南政府的上述立场从未有过改变。

依据国际法“禁止反言”的原则,越南政府不能推翻其在西沙群岛问题上的官方立场。越南政府试图重新解释范文同照会在国际法上的意义也是徒劳的。一方面,范文同照会不是证明越方政府立场的唯一证据;另一方面,任何略懂国际法常识的人都了解“陆地决定海洋”的国际法规则,沿海国对其领海拥有主权源于其对大陆或岛屿的陆地拥有主权。范文同照会对中国12海里领海的承认和尊重,必然首先是对中国包括西沙群岛在内领土主权的承认和尊重,如果大陆或岛屿的主权有争议,那么该大陆或岛屿的领海的主权必然也是有争议的。

西沙本无事,只因贼惦记。所谓的“西沙争议”完全是越南挑衅、炮制出来的。越南政府近来多次污蔑中国1974年通过武力占领了西沙群岛,是侵略行为,违反了《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基本准则。但是,1974年中国在西沙的自卫反击战是一段距今并不遥远的历史,无论是外交档案还是世人的记忆都还不会轻易发生错乱,应该不难看出到底是谁在贼喊捉贼。现代国际法禁止国家非法使用武力,但是,一国为维护本国领土完整使用武力是《联合国宪章》赋予的自卫权。南越当局非法侵占中国西沙群岛在先,中国政府合法行使自卫权在后。孰是孰非,历史早有公认。越南政府不能在涉及领土主权的重大问题上玩变脸游戏,出尔反尔。否则,何以在国际上建立起国家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