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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反击背后内幕:他们都告赢过美国政府!

在向美国政府索赔无果之后,罗尔斯公司于当年10月1日将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和美国外国在美投资委员会告上法庭。经过近两年的审理,法院最终判定罗尔斯公司胜诉,美国政府随后与罗尔斯公司及其律师团队展开协商,并最终达成和解。

虽然该判决下达时,交易受阻的最终结果已无法改变,但此案无疑为中国企业海外维权提供了先例。美国财政部负责国际事务的前助理部长克莱·洛厄里曾以此案为例对新华社记者表示,外国在美投资委员会的审查程序不够透明,此案将促使外国在美投资委员会和外国投资者就政府在国家安全方面的疑虑进行更公开、更深入的讨论。

涉事公司:微软公司

起诉对象:美国司法部及司法部长

时间:2016年4月14日至7月14日

结果:胜诉

2016年4月,微软公司起诉美国政府,要求修改对政府调取用户信息行为保密的法律规定,因为在此前一年多时间里,美国一些地方法院要求微软公司提供其用户邮件等数据,微软也答应了要求,但法院下达过多的“封口令”,让微软对此事保密,引起了微软的不满。

微软的诉求是,美国司法部在使用“封口令”时应有所节制,如果司法部不作为,美国国会应对《电子通信隐私法》进行修改,以实行合理的规定。

法院判决微软胜诉,称如果数据不是储存在美国,微软不被强制要求提供该用户邮件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