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访
两起“名画”
扣押丢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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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名画”扣押丢失案将质证
26年前,孙建龙携两幅“名画”被珠海警方扣押,事后查明其无犯罪事实发生,但他多次向珠海警方索要画作未果。
珠海市公安局就此事回应称,孙建龙当年系涉嫌走私文物被收容审查,事后鉴定两幅画作为赝品后放出,但画作由于历史交接原因丢失,由于办案人员存在过错,导致材料保存不全,目前证明两幅画为赝品的鉴定材料已缺失。警方将与当事人协商,争取尽快妥善解决。
此前,孙建龙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后,珠海警方在收到赔偿申请两个月内未制作《国家赔偿决定书》并答复,孙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
2月29日,孙建龙收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通知书,通知其将于3月21日下午3时在法院审判庭进行质证。
黄骅“名画”扣押丢失案未公布结果
22年前,河北沧州市民张家瑞因涉嫌挪用公款被黄骅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其家中留存的6幅署名范曾画作和2幅署名黄绮书法遭检方扣押。除已归还的黄绮书法作品外,其余画作后证实与案件无关,张家瑞至今未要回原画。
2015年6月,张家瑞向黄骅市检察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10月9日,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张家瑞出具了《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文书中明确,黄骅港务局抵债给河北省某公司4幅署名范曾的画,按抵债的价款进行赔偿,共计132万元(每幅画折合33万元),被另一家公司取走抵债的1幅署名范曾的画作,参照抵债4幅画的价款确定赔偿数额,赔偿金额为33万元,两项共计165万元。但张家瑞对该价格不满。
张家瑞介绍,2015年10月中旬,他已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今年1月3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事,沧州市检察院和黄骅市检察院均出庭。目前,该案尚未公布审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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