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布了2021年第1号令-《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不少媒体也将其称为“重磅反制办法”。
该办法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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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办法总共有十六条,直接了当地说,针对的就是美国的“长臂管辖”。
第一条,已经将制定《阻断办法》原因进行说明,关键是依据《国家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这三四年来,从蓬佩奥、博尔顿、奥布莱恩等人嘴里,我们不知听了多少遍“美国国家安全”这个借口,但凡他们要对中国企业或个人制造麻烦时,总是离不开“美国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成了美国的一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那么,当中国反制美国这种霸道行为时,我们也不必客气,谁家里还没有几个筐?
美国的“国家安全”重要,中国的国家安全就不重要?
第二条,说明了适用范围,《阻断办法》实施后,原先有些模糊的事务,现在都变得清晰了。
第七条说明,新办法就是为了阻断美国随意制裁,简单说,任何损害中国主权和利益的外国“长臂管辖”手段,商务部都有权要求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就算你怕美国,国家也不允许你怕了。
以下条目就不一一解读了。总的来说,以前,美国采取“长臂管辖”手段时,一些与中国企业有业务往来的第三方企业,往往迫于美国威胁而配合“长臂管辖”,甚至拒绝履行与中国企业的合约,理由是美国禁令所限。
尽管这些第三方企业(包括美国企业)主观上并不想损害中国企业,但在客观上成了美国“长臂管辖”的帮凶,成了美国打压、封锁中国特定企业的工具(比如中兴、华为、大疆、海康威视、大华股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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