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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想这样抢占月球,先问问中国人是否答应

如果把氦-3作为可控核聚变能源燃料,它将有可能成为解决今后地球人类长期能源发展需求的重要原料。利用氦-3作为燃料的核聚变可大大降低世界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大幅提高人类生产力。

也正是因为氦-3在月球的富集,才使得近年来月球探索再次升温。

当还处于国家文明层面的地球,开始进军月球开始资源开采之时。月球资源开发也就牵扯出了需要国际法的保障。目前,关于月球开发的法律规范突出体现在《外空条约》和《月球协定》中。

《外空条约》直接明确了月球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地球人全体共有。根据此条约,月球是全体人类共有的财产,任何国家、组织或个人都不能划分势力范围或宣誓主权。

美国政府此次推出的月球矿产开发协定,即绕开了联合国这一框架,也带有明显的排他性。明显违反了《外空条约》中规定的月球不属于任何主权国家的管辖范围;各国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据为己有的规定。

因此,这种所谓的“国际协议”将会给未来的月球开发带来极大的隐患,造成国际上新的争端甚至是冲突。在月球也不适用“国家先占权”,美国也不能依据先行占据而主张月球所有权。

同样,俄罗斯、中国也不能因为登月行为来划分领土。

如果一国或几国肆意开采月球资源,必定会造成月球的污染,这种污染与地球不同,具有不可逆性。《月球协定》第7条规定了任何国家都必须防止月球上出现污染,不论这种污染是月球环境导致的,还是外带物质引起的。

这样的规定实际上是将地球上关于环境保护中的无过错责任,放到了月球上,只不过规定的更为严格,即便是出乎科技预见性的“不可抗力”,也不能作为免责理由。

其实,如此严格的规定客观上就是限制了人类对月球资源的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