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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日美军行凶,高市喊了四嗓子,美回4个白眼

话说这两天,日本南端的冲绳出了人命。一名二十来岁的驻日美军士兵,被指在当地一家酒店里抢劫,还杀了人——遇害的是一名当地女性。消息一出,这座海岛上的居民先是错愕,接着就是压抑已久的怒火。人在屋檐下,命都不安全了,这日子还怎么过?

案件本身够恶劣,可真正让人心寒的,是它背后那套盘根错节的制度。这事儿得从六十多年前说起。1960年,日美两国签了一份《日美地位协定》,说白了,就是给驻日美军定了一个"特殊身份"。条款里写得明白,美军人员享有"优先司法管辖权"。什么意思?就是美军犯了事,日本想抓人、想审案,都得看美国脸色,人家不点头,你这手就伸不进去。美军在冲绳的基地,恍如一个个"国中之国",治外法权高高挂在天上。

笔者翻了翻账本,这不是头一回了。自从1972年冲绳回归以来,驻日美军和他们的家属在岛上犯下的刑事案件,累计得有六千多起,里头杀人、强奸、抢劫,恶性案子一样不少。您说,一个地方法治健全的发达国家,命案现场在自己国土上,调查权却被别人攥着,这滋味能好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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