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目前中美对于六代机的构想中都公认的是,六代机必须具备比五代机更强的全向隐形能力,因此中国问世的两种六代机都放弃了鸭翼布局,甚至选择了操控难度更大的无尾翼设计,以从基础外形轮廓上就尽量减少雷达反射面。美国洛马公司的六代机概念图也选择了同样的设计思路。
而美国F-47战斗机这次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前机身,采用了明显的鸭翼布局,如果美国没有在隐形技术上出现革命性的变化,就注定了它的隐形能力上限不会太高。
F-47面临的另一个难解之处是,为什么美国空军会把六代机交给波音公司?笔者认为,美国空军选择波音公司负责F-47的研制,多半是被洛马公司“客大欺店”的做派气坏了。之前洛马公司与美国空军签署的F-35研制合同中,将该战斗机的知识产权牢牢控制在手里,导致美国空军连自主维护F-35的权力都没有。面对F-35的成本超支、问题百出,美国空军也毫无制约之力。
在此前诺格公司主动退出NGAD项目后,为避免美国先进战斗机的研制完全由洛马公司控制,美国空军将F-47交给波音公司,避免波音公司完全丧失战斗机研制能力,是一个合理但不合适的选择——这可是用来与中国争夺未来制空权的主力武器啊,怎么能单纯从利益平衡的角度出发?
NGAD项目启动以来,美国三大军工巨头——诺格公司、洛马公司和波音公司都参与了竞标,从能力上看,波音公司是最差的……洛马公司不说了,美国空军两种五代机都是它的产品,诺格公司虽然说上一代战斗机的成功研制经历还得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的F-14“雄猫”重型战斗机(后来的YF-23技术验证机勉强也能算半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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