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中国签署的这个条款写得很清楚,“非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期只有15年,也就是说从2016年起,中国就将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这是典型的“日落条款”,期限届满、自动失效。
但令人感到愤怒的是,2016年协议到期后,欧盟和美国方面并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反而通过内部表决程序继续认定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流氓的嘴脸暴露无遗。
从严格的法理角度上来说,如今对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已经从国际法变成了欧美国家的国内法,效力大打折扣,若是这一次欧盟拿这个来说事的话,中国倒是有依据和他们来好好较量一番。
可综合来看,围绕电动汽车和欧盟展开的这一轮贸易大战,对中国来说是很难破解的一个局,毕竟关税制定权在欧盟手上,他们要耍流氓,中国也没办法。
中国要做的就是坚定立场,面对欧盟方面索要尖端“三电技术”和要求产业链本土化的非法索求坚决予以拒绝!面对强权,唯有强势的应对才能换取对手的妥协,退让只会让“霸凌者”得寸进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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