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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歼-31的确存在!正向中东土豪大力推销

考虑到大部分国家需要装备的是空军型号,因此“鹘鹰”战斗机的出口型号是基于空军型的歼-31战斗机而非海军舰载战斗机的歼-35,也说得过去。

笔者认为,“鹘鹰”战斗机的改进型号获得解放军的自用已经毋庸置疑,这不仅意味着解放军正式装备两种隐形战斗机,而且对于它的外销前景也有明显提升——如果一款战斗机连研制国自己都不用,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其他国家的第一印象。

早年美国诺斯罗普公司为出口而研制的F-20轻型战斗机一直没有获得订单,很大原因就是美军没有装备,其他国家对其性能心中存疑。“枭龙”曾连续多年未能打开国际市场,一直到它在巴基斯坦空军服役的数量越来越多,才逐步获得国际用户的认可。

从这个角度来说,歼-31/FC-31战斗机的出口前景显然看好。尤其是美国为维持以色列在中东的空中优势,拒绝向阿拉伯国家提供F-35系列战斗机,歼-31/FC-31已经成为这些中东土豪们获得第五代战斗机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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