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回合。
9月12日,国际原子能机构在维也纳召开九月理事会。在美英澳的施压下,机构总干事格罗西出面,就该问题向理事会首次提交书面报告。
这份报告,很有问题。
用中方的话说,报告片面引述三国为自身行为辩解的言论,绝口不提国际社会对三国核潜艇合作存在核扩散风险的重大关切,无视很多国家对此的严正立场;而且,该报告缺乏正当的法律依据,逾越责权作出与实际情况南辕北辙的误导性结论。这已违反总干事的相关职责。
所以,就有了中方“四问总干事”。
这是很不客气的四问,大家看一下中国代表团网站,“四问”,仍旧在显著的位置。
一问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机构秘书处能否凌驾于成员国之上?
二问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机构秘书处能否从事核扩散和推进军事目的的活动?
三问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机构秘书处能否擅自就AUKUS保障监督作出结论?
四问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能否割裂 NPT与CSA两者间的从属关系?
答案,其实很简单:总干事你越权了,你不能凌驾于成员国之上,开展未经成员国授权的活动;更重要的,你不能沦为三国政治工具,不仅不严查美英澳核扩散,反而替这三国遮掩,说可以适用“例外条款”。
这既不合规,也不合法,十分荒唐。
这里面,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三国核潜艇合作,是核武器国家首次公然向无核武器国家扩散核武器材料,“中方在此不得不问总干事,是谁授权他介入核扩散和推进军事目的的活动?是谁授权他将核扩散行径等同于一国主权范围内的军事活动?是谁授权他得出核扩散行径适用‘例外条款’的结论?”
很不客气。
2024-11-25 10:28:22
2024-11-25 10:27:03
2024-11-25 10:43:33
2024-11-25 10:47:17
2024-11-25 10:36:01
2024-11-25 10:34:42
2024-11-25 10:32:00
2024-11-25 10:30:21
2024-11-25 10:39:10
2024-11-25 10:41:07
2024-11-24 21:49:37
2024-11-24 21:56:13
2024-11-24 22:06:46
2024-11-24 21:51:06
2024-11-24 21:58:42
2024-11-24 22:03:28
2024-11-24 21:53:20
2024-11-24 22:00:54
2024-11-23 23:07:17
2024-11-23 23:01:50
2024-11-23 23:10:14
2024-11-23 23:04:55
2024-11-23 22:45:35
2024-11-23 22:51:23
2024-11-23 22:5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