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凭借强大的信息化能力和侦察能力,美军应该可以掌握亚速钢铁厂地下设施的内部信息。
亚速钢铁厂的地下设施绝大部分是苏联时期建成的,按理说俄军应该不难获得这处具有战略价值的工厂的设计规划资料,然而从实战情况看,俄军确实缺乏这方面的详细情报,对厂区的轰炸炮击显得漫无头绪,效果不彰。
以美军的信息化能力,很可能已将相关资料数字化,可以随时调出使用,甚至有可能针对此类大型地下设施进行3D建模,可以传输到一线战斗人员的随身数字化装备上,从而在作战时做到有的放矢,有路可循。
在掌握对手阵地布局等关键信息后,接下来的事情就相对简单了,一方面可以封锁地下设施的各个出口,只要地下守军难以到达地面,也就失去了作用,进攻方也没有必要非要冲进去把他们尽数消灭;另一方面,可以根据情报使用相应的武器,对地下设施的关键节点和薄弱之处展开针对性的攻击。
谈到打击手段,这就是美军相对俄军的第三个优势——钻地弹。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对于这种深藏地下的复杂坚固防御设施,类似于“炸弹之母”、“炸弹之父”的空爆炸弹是没有用的,它们虽然威力巨大,但无法对地下坚固设施造成损害,比如俄军在亚速钢铁厂投下的FAB-3000-M46高阻炸弹,虽然重达3吨,也只能摧毁地面建筑,对地下设施的影响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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