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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美国很难禁枪?从美国立国至今来看,持枪权确实对美国人来说不是一件小事。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是这么写的:“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但随着时光荏苒,许多事早已发生了变化。譬如所谓的“民兵”,早已经成了国民警卫队,也就是正规部队。而1月6日攻入美国国会的“勤王军”牵涉到美国“美国爱国者行动”八大民兵组织——
“誓约者”、
“民防力量”、
“邦迪对峙”、
“爱国祈祷者”、
“美国意外事件”、
“骄傲男孩”、
“百分之三”、
“轻步民兵”。
美国还有近300个民兵组织,正式成员大约有近两万人。问题是,这些人,还能算是美国立国之初对抗英军的“民兵”吗?只要这些“民兵”组织继续存在,只要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还在,看来,拜登的禁枪之路,将与奥巴马如出一辙。苦的,则是无辜的中枪者。
文| 笑饮
(来源:新民周刊)
2024-04-30 09: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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