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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场潜规则揭秘,送钱也有大讲究

清朝也一直存在贪腐现象,例如我们熟知的和珅就是清朝最出名的大贪官。和珅贪污的钱财,甚至超越了清朝一年的财政收入,可见清朝的官风也是十分腐败。不过想在清朝当一名贪官也是有规矩的,想要行贿必须先了解行情,送多了或者送少了都不行。送多了可能会给其他人造成麻烦,有抬高市价的嫌疑;送少了又办不成事,所以清朝官场的潜规则也是规矩繁多,下面就为大家简单讲讲,一起来看看吧。

有清一代,官场里就充满各种“陋规”。

何德刚撰写的《春明梦录》一书中记录:“道、咸以前,外官馈送京官,夏则有冰敬,冬则有炭敬,出京则有别敬。”

“冰敬”是什么意思呢?相当于夏天里的防暑降温费。“炭敬”是什么意思呢?相当于冬天里的防寒保温费。“别敬”是什么意思呢?相当于地方官离京赴任时,给京官们送的离别“红包”。

这几个“敬”一送,皆大欢喜。

一般来说,“冰敬”“炭敬”和“别敬”没有规定具体数额,但总是要表示一下的。因为,只有“京信常通,炭敬常丰”,你才能在官场上混得更好,赚更多的钱。否则,京官们大笔一挥,你的官场之路就岌岌可危了。

毫无疑问,这各种“敬”对地方官是一种沉重的负担。

1845年,翰林出身的张集馨被道光皇帝补授为陕西督粮道。这不是张集馨第一次外放做官。1836年,张集馨结束了7年翰林生涯,被道光皇帝“特简”,外放为山西朔平知府。张集馨当京官时俸禄微薄,没有积蓄;此次外放山西朔平,也不是投机钻营的结果,因此没有按照惯例给京官们送“别敬”。然而,这一次情况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