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防务新观察 > 正文

香港若能学巴黎这几招 乱港分子不会如此嚣张

从去年11月起就饱受“黄背心运动”之苦的法国,今年4月通过了《反暴力游行法》,明确规定在游行示威中“故意全部或部分遮挡面部、企图在破坏公共秩序后不被认出”的行为,将面临最高1年监禁和1.5万欧元(约合11.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从三年前的旺角暴乱以来,特区政府就在研究禁止蒙面游行示威,但进展缓慢。如今虽然不能指望禁止蒙面示威就能解决全部问题,但类似法律的尽快出台,肯定有助于止暴抑乱。

调查资金来源

在法国社会,游行示威确实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但经费需要透明,不得接受其他机构,尤其是外国政府、非政府组织的资助,以免受其左右乃至操纵。

有学者回忆说,在2008年奥运圣火传递期间,巴黎的反华势力很嚣张,当地的中国留学生曾组织了多场针对性的游行示威活动,他在其中负责媒体联络和资金筹措。他们当时接受了中国企业的资助,用于外地来巴黎学生的食宿,以及统一服装的制作。

他清楚地记得,警察总署对这些资金来源和使用都进行了调查,一笔一笔都要说清楚,必须保证来源的非政治性,以及使用的规范性。

香港的情况,就有所不同。

在香港的示威游行中,几乎所有暴徒都至少有“装备三宝”:头盔、眼罩、防毒面具,一些人更是穿戴着“全套装备”:头盔、眼罩、防毒面具、护肘、护膝、盾牌等,而大多数人手中不是拿着行山杖就是拿着铁通。全套标准装备高达800港元左右。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