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中国空军全面接收并评估性能优异的苏-35BM之后,仍有不足的歼-11D已经转入技术储备。在这样的前提下,若是为了替代中国空军装备序列里的第二代战斗机,如歼-7和歼-8以及歼轰-7早期型,那么空地兼备的歼-16、颇具四代机特征的苏-35BM以及价格较低但空战能力强悍的歼-10C都是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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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实上,歼-11B的复产并不是为了取代旧机,而是要补足军改之后空军作战单位的差额。
在军改之前,中国空军航空兵部队和海军航空兵部队的编制是师承苏联的成果,简单来说就是一个航空兵师下辖3个航空团,每个航空团再下辖3个大队,每个大队有8架战机。
这个编制从数量上看并无问题,但单个航空团的装备是基本相同的,这就导致了一个问题:装备攻击机或战斗轰炸机的航空团和装备战斗机的航空团训练几乎隔离,协同训练要在师的框架下进行,很容易在战时出现“各兵种单打独斗,各打各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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