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霸道不只是在南海。根据美国国防部发布的“航行自由军事宣示行动”年度报告,2000—2011年间,美国海军和空军针对32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百余次军事宣示行动,以挑战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过度海洋主张”。遭到挑战的32个国家和地区包括缅甸、柬埔寨、埃及、印度、利比亚、菲律宾、委内瑞拉、越南、伊朗、中国、日本、巴西等。2014年,美国的“航行自由”行动“挑战过”7个盟友、7个伙伴、3个对手和敌人、两个不结盟国家。
中国海洋军事学术研究所研究员张军社接受采访时表示,讽刺的是,美国所谓“航行自由”的依据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目前有150多国批准(包括中国),但美国没有批准,却有选择地利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无害通过权”。张军社认为,关于军舰的“无害通过”,《公约》规定应当事先征得沿海国的同意批准,“以防止对领海的非无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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