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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军055大驱价格是如何拟定的 利润为何不能突破5%

武器装备的采购价格历来是人们所关心的一个热门问题,很多人的认知是从媒体上所得到国外如美国等国的军火暴利等印象,在中国是不会允许出现此类暴利情况,中国的军事装备承制单位主要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国家对军品的价格管理有明文的规定。近些年来,进入军品研究制造领域的非国有制企业逐渐增多,但这些企业与国有制企业一样,遵照执行相同的军品价格管理体系。中国目前所执行的军品价格规范最权威的顶层文件是1996年由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总参谋部、国防科工委等部门联合发布(1996)计价管108号文《军品价格管理办法》,这个文件规范了军品在生产过程中各方面价格管理办法及最终利润。

《军品价格管理办法》对军品的最终利润规定为5%,这是以经过审核的军品成本基数所计算的纯利润,在中国,军品是免税产品。《军品价格管理办法》颁布较早,近些年来对军品5%的纯利润是否太低一直有一些不同的看法,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国家未颁布新的军品价格管理办法之前,必须按108号文件执行。常有人把军品价格与军品研制价格混淆,这两者并非同一概念而有本质上的区别。军品科研价格是国防科研研制费,按国防科工委和财政部1995年颁发的《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及总装备部、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规定》执行。在实际执行中,军品科研研制的费用与军品生产采购的费用也是分开对待分别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