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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台香港国安法“理直气壮”

德国《新德意志报》9月7日发表乌韦·贝伦斯的署名文章指出,中国出台香港国安法不仅可以消弭英殖民统治恶果,而且能够反制美煽动暴徒作乱,可以说“理直气壮”。内容摘编如下:

大英帝国在19世纪40年代通过帝国主义的鸦片战争占领了香港岛,然后在“不平等条约”的基础上占领了香港岛附近的九龙和新界。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向中国承诺放弃依据“不平等条约”在中国获取的财产及特权。然而,这个殖民大国战后认为不必遵守诺言,因此英国海军于1945年8月重新占领了香港。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民党的一部分人撤到香港。这里逐渐发展成为反共势力的一个基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香港还成为西方从事非法贸易、走私和卖淫的中心。西方银行也越来越多地将其亚洲总部迁移到香港。于是,香港成为国际资本的主要前哨基地。

然而,英国的殖民立法阻碍了香港的社会发展。非人道的工作条件普遍存在:工作时间长达12个小时,童工和极低的工资在英资企业中很常见。没有劳工权利或职业健康与安全法规,更不用说新闻自由、言论自由或自由选举了。

中国肯定有兴趣减轻同胞所遭受的殖民压迫,并彻底结束殖民统治。经过漫长的谈判,1984年人们找到了将香港归还中国的模式——“一国两制”。中英两国政府达成《中英联合声明》,保证香港在2047年之前具有高度自治权和保持资本主义经济。在此基础上,就移交后在香港实施基本法达成一致。英国很不情愿地于1997年7月1日将香港归还给了中国。

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但是这项工作直到今天还没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