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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300元判11年 动刀伤屋主

【偷300元判11年】●入室盗窃“偷”了300元

●动刀伤了事主被判11年

为了偷300元,结果换来11年牢狱之灾,还处罚金1000元。这件事告诉我们:别以为小偷小摸没什么,分分钟变大事,追悔莫及。

刘某是个小偷,有一天,他盯上了韶关市新丰县的熊某家,几番踩点,打算下手。这天凌晨3时许,刘某潜入熊家,好一番翻找,却没什么大收获。原来,这是熊某租住的房间,值钱的东西似乎不多,只有桌上小包内放着现金300元。

刘某刚把这些钱偷走,在房间熟睡的熊某就被响声惊醒,熊某当即大声呼喊并出手阻拦刘某偷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