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巨骗逍遥法外未受惩处
2006年5月,上海交大通报了“汉芯”系列芯片涉嫌造假的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调查显示,陈进在负责研制“汉芯”系列芯片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造假和欺骗行为,以虚假科研成果欺骗了鉴定专家、上海交大、研究团队、地方政府和中央有关部委,欺骗了媒体和公众。上海交大决定,撤销陈进上海交大微电子学院院长职务;撤销陈进的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解除其教授聘用合同。
科技部根据专家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和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规定,已决定终止陈进负责的科研项目的执行,追缴相关经费,取消陈进以后承担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的资格;
教育部决定撤销陈进“长江学者”称号,取消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资格,追缴相应拨款;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终止陈进负责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执行,追缴相关经费。
尽管事件涉及巨额国家科研经费流失,上海交大的处理决定中只字未提事件责任人,尤其是始作俑者陈进本人应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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