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军事观察 > 正文

中国东盟签下这个协议 将证明谁才是南海真正主人

原标题:参考睿评 | 中国和东盟签下的这个协议,将证明“谁才是南海真正的主人”

8月5日,第50届东盟国家外长会议批准了中国-东盟“南海行为准则框架协议”(简称COC框架)。这是自2016年7月以来,中国和东盟双方致力于管控南海争议、降低南海紧张局势、防止南海问题干扰与破坏中国-东盟大局所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

8月8日,在菲律宾马尼拉,东盟各国代表与菲律宾总统杜特尔特出席东盟成立50周年庆祝仪式。  这份COC框架文件虽然只是整个南海行为准则谈判向前迈出的一小步,但却是中国与东盟关系历史进程中的一大步。自2002年中国和东盟签署和发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DOC)以来,15年过去了。这15年间,双方围绕是否应该将“行为宣言”上升为更加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准则”的沟通、对话和磋商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双方也探索建立了一系列对话方式在内的磋商机制。

推行“南海行为准则”为何迟迟未果?

一直以来,有两个因素一直在妨碍中国与东盟、包括东盟国家间就南海行为准则达成一致意见。一是在南海主权与海洋权益争议问题上,“南海行为准则”究竟能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二是谈判和磋商“南海行为准则”,双方需要避免什么样因素的干扰和破坏?这两个问题很重要。如果“南海行为准则”直接干涉南海主权与海洋权益争议的解决进程,那行为准则谈判就等同于主权争议的解决谈判,这显然是不合适的。

东盟10个成员国中,只有4个国家是南海诸岛主权的声索方。“南海行为准则”应该为谈判解决南海主权与海洋权益争议创造条件,而不能直接干涉、或者阻碍南海主权争议的谈判进程。如果“南海行为准则”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那么,这一文件的谈判从一开始,就不能成为“域外力量”介入和插手的工具,而只能是平等、公正地展示中国和东盟组织之间、为了推进南海和地区稳定与合作,自主、自觉、自愿采取的对话和磋商进程所达成的成果。

进一步来说,无论是从“南海行为准则”磋商进程、还是其内在的磋商内容来看,必须保证中国与东盟共同的自由意志与合作精神,而不能成为域外大国干涉、插手南海事务的工具。

进一步来说,自2002年以来,南海局势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方面,中国和东盟中的南海声索国都加大了对南海权益主张的投入。中国的南海岛礁建设进展顺利,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南海地区的战略局势,成为我们在南海维权与维稳的重要依托;另一方面,随着“域外大国”的介入,东盟中的南海声索国不惜借助“外力”提高“身价”,加大了在南海岛礁主权与海洋权益问题上的争夺。尤其是南海争议第一次走进国际仲裁,严重地破坏了中国与东盟在《宣言》中达成的合作精神。

2013年3月,菲律宾前总统阿基诺三世单方面就南海争议向海牙仲裁庭提出的仲裁闹剧,直到2016年7月才告一段落。这种公然破坏2002年《南海行为宣言》所阐明基本原则的行动,已经成为南海局势紧张的根本原因之一。中国和东盟需要共同通过南海行为准则磋商,不仅是单纯地需要呼吁合作精神,最重要的是,在国家利益、资源利益、政治利益与安全利益都复杂地纠结在一起的南海主权争议问题上,给相关国家“立规矩”。南海行为规则的谈判进程和最后的成果,必须防止个别国家“跑风岔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