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歼20怎要出双座型?或能一人“同开几架飞机”

第二条是对地攻击的问题。其实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各主要交战国用于对地攻击的战术飞机,比如德军的Ju-87斯图卡,苏军的IL-2,美国海军的SBD俯冲轰炸机等也都用着双座构型,只不过后座一般放一个观察员或者机枪手,用来增加飞机的后向视野,最为关键的轰炸任务依然是前座飞行员独立完成的。

到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激光制导对面攻击弹药、防区外攻击弹药、空面导弹等新一代远程对地攻击弹药开始出现,大大增加了战机对地攻击的任务强度。

比如战术飞机在使用本机激光制导时,飞行员既需要一面操纵飞机,一面使用本机激光吊舱上的瞄准线始终对准目标,堪称“一心二用”,说白了就是有点顾不过来了。故而,部分用于承担对地攻击任务的“打击战斗机”也开始采用双座构型,比如美军的F/A-18D型和F-15E型等,在使用空面武器时,一般交给后座的飞行员来选择武器、操纵激光信标。

但是,不管是后座飞行员负责操纵雷达的F-14A,还是后座飞行员负责操纵对面攻击的F/A-18D,这些战斗机的后舱一般都没有准备另外一套操纵系统,只能用于承担武器火控与引导功能,故而这些“飞行员”在军语中的定义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Pilot”,比如美国海军就将其称为“Naval Flight Officer”,即海军飞行官;

美国空军则将其称为“Combat Systems Officer”,武器系统官。而海军的称呼又被分为两种,大家最耳熟能详的就是F-14A型战斗机后座的RIO官,也就是所谓的“Radar Intercept Officer”雷达拦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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