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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歼16能被称为炸弹卡车吗 差距相当大!

这种不严肃不严谨的说法,在各路水文里到处都是。但是我们首先必须明确一点:任何武器装备的名称或定义都是极为严格且符合当时的战役与战术环境的,以战术航空兵的某些特定机型而言,不能仅仅因为纸面上载弹量大,就随意扣上“炸弹卡车”的帽子。

实际上,在比较正规的有关空军战役与战术航空兵的装备与任务论述文章里,所谓的“炸弹卡车”、“多用途战斗机”、“前线轰炸机”都是有明确的界定的,设计思路,指标要求,使用场景,任务模式都完全不一样,这些飞机用五个字来形容:没有可比性。

就拿被各大账号津津乐道的“炸弹卡车”而言,一会儿把国产的歼轰-7A型战斗轰炸机称作“炸弹卡车”:主要是空军的歼轰-7A具备了使用内侧重载挂架携带复合挂架、每个挂架可以携带6枚250公斤级低阻航空炸弹的能力,除了这12枚250公斤级炸弹,还可以用外侧的两个挂架各携带1枚500公斤级的精确制导炸弹,在极限外挂构型下全机可以携带14枚炸弹+4枚PL-5E型空对空格斗导弹(尽管从来没见歼轰-7A真的这么挂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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